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黄运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日前,经陆河县委批准,陆河县纪委监委对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黄运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黄运辉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以权谋私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的验收、承揽和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黄运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陆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河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黄运辉开除党籍处分;由陆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来源:汕尾清风
